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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2年余姚市公開招聘專職社區(qū)工作者筆試閱卷工作已經(jīng)結束,筆試成績詳見附件1。
二、根據(jù)公告規(guī)定,本次招聘考試劃定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照招聘崗位計劃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其中招聘計劃3名及以上的崗位按招聘計劃數(shù)1:2,2名及以下的按1:3,比例內(nèi)最后一名分數(shù)并列者全部入圍,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進入面試),入圍面試人員名單詳見附件2。入圍面試人員需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未能通過者取消面試資格。
三、資格復審時間:8月31日上午8:30-11:30(市統(tǒng)籌,蘭江街道、泗門鎮(zhèn)、朗霞街道、馬渚鎮(zhèn)),下午14:30-17:30(鳳山街道、陽明街道、三七市鎮(zhèn)、梁弄鎮(zhèn)、丈亭鎮(zhèn)),地點:市民政局(大黃橋路68號)2號樓3樓會議室。
四、資格復審須提供的材料
(1)戶口本(集體戶口人員須持戶籍證明)、畢業(yè)證書、身份證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2)留學人員須提供畢業(yè)證書和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符合筆試加分條件的,需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其中社會工作者持證加分項的,須提供《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證書》證書及復印件;有“中共黨員(預備黨員)”加分的,須提供所屬具有審批發(fā)展黨員權限的基層黨(工)委開具的黨員證明材料(黨支部、黨總支證明不作為加分依據(jù));有退役軍人屬性加分的,須提供退役軍人相關證明。
(4)所有入圍資格復審人員,都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攜帶公告規(guī)定的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指定地點接受資格復審,證件(證明)不全或不具有相應效力,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符的,不能通過資格復審。
(5)確因特殊情況需委托他人代審的,受委托人除攜上述相關證件材料和有效委托書外,還需隨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五、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六、面試初定于9月3日舉行,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面試通知書》在資格復審合格后給予發(fā)放。
七、防疫相關事項
(一)考生參加資格復審及面試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浙江“健康碼”綠碼、“通信大數(shù)據(jù)行程卡”綠碼;
2.提供本人當天入場前48小時內(nèi)(資格復審以上午8:30、下午14:30入場計,面試以入場計)新冠肺炎病毒核酸陰性報告;
3.現(xiàn)場測溫37.3℃以下。高于37.3℃的,應提供本人當天入場前24小時內(nèi)(資格復審以上午8:30、下午14:30入場計,面試以入場計)新冠肺炎病毒核酸陰性報告;
4.考生必須全程規(guī)范佩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離1米以上,有序入場和離場。
(二)考生應當如實填寫《考生健康申報表》(附件3),在面試當天入場時交給工作人員,并履行個人健康證明義務及防疫相關要求事項。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測溫、亮碼等工作或擾亂相關秩序造成嚴重后果的,取消其相應資格,如有違法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因疫情防控等原因無法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本公告未盡事宜,依照本次招聘公告規(guī)定執(zhí)行。
咨詢電話:0574-62700691(工作時間開放)。
余姚市民政局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