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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guī)定,浙江工商大學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工商大學:浙江省人民政府、商務部和教育部共建大學,浙江省重點建設高校。浙江省屬公益二類事業(yè)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適當補助。位于杭州市錢塘區(qū)。
二、招聘崗位、條件及待遇
(一)需求計劃
本次招聘5個崗位共6人,均為非教師專業(yè)技術崗位。崗位名稱、招聘人數(shù)及具體要求見招聘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范圍為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2023年12月前畢業(yè))。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或同期畢業(yè)并可在2023年12月前取得學歷學位認證書的留學人員,以及按國家政策規(guī)定可以享受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員,可按應屆畢業(yè)生身份應聘。
各崗位原則上要求擬聘人員在2023年12月31日前正式入職,否則學校有權取消錄用資格。
(三)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yè)單位人員的義務;
2.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yè)、技能條件;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心條件;
4.與崗位之間不存在按規(guī)定應當規(guī)避的情形;
5.能在崗位用人時限內及時入職;
6.具備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對專業(yè)條件的要求,將結合高校專業(yè)設置目錄和本單位、崗位用人實際予以綜合認定。
對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的要求,主要根據(jù)招聘單位采用的考察標準認定。本次招聘將參考公務員錄用考察的辦法進行。
對身體條件的要求,主要根據(jù)招聘單位采用的體檢標準,委托指定的體檢機構認定。本次招聘將采用公務員錄用的體檢標準進行。
(四)崗位待遇
聘用人員納入事業(yè)單位報備員額內管理,實行聘用制管理。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本次公開招聘所有崗位報名、筆試、面試工作均由招聘單位自行組織。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8日16:00。
2.報名方式。通過釘釘軟件報名,此報名途徑為本次招聘唯一報名方式,不接受其他報名方式。應聘者請按照以下步驟進行報名,未按要求填寫、提交的,招聘單位將視為報名未完成。
(1)下載釘釘軟件并注冊登錄。
(2)打開釘釘“掃一掃”功能掃描二維碼(附件2)進入“浙江工商大學公開招聘人員(2023年第三批)報名”智能填表頁面。
(3)逐項認真填寫報名信息(*為必填項,其他為選填項),填寫完畢點擊提交按鈕,當提示“你已成功提交浙江工商大學公開招聘人員(2023年第三批)報名”時即為報名成功。每人只能選擇其中一個崗位報名,請認真核對各項信息無誤后提交。如需重新報名,應重新掃描二維碼填寫,最終以最新的報名信息為準。
(4)如實填寫表格內容(資格復審時均需做到提供紙質證明材料),若無則填寫“無”,應填盡填。對于提供虛假信息者,一經查實,將按規(guī)定取消應聘資格直至上報有關機關計入失信記錄。
3.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招聘單位組織用人部門根據(jù)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數(shù)應不少于招聘人數(shù)的3倍,否則相應核減有關崗位招聘人數(shù)直至取消招聘計劃。
4.應聘資格的取得。符合組織考試條件的崗位,報名人員通過資格初審即取得應聘資格。
(二)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各崗位根據(jù)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若總成績相等,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按計劃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入圍體檢、考察對象。
筆試、資格復審和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安排將擇期在浙江工商大學網站(http://hr.zjgsu.edu.cn/,“招聘公告”欄目)發(fā)布,請應聘人員特別留意。
1.筆試
(1)時間、地點:暫定10月中旬,浙江工商大學下沙校區(qū)。
(2)筆試內容:與崗位相關的綜合基礎知識、專業(yè)知識及技能(不指定具體參考書籍或資料)。
(3)筆試后,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5的比例確定各崗位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圍面試。
2.資格復審:入圍面試人員應本人攜帶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應屆畢業(yè)生可提供就業(yè)推薦表,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實習經歷(視崗位需要)、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視崗位需要)等與各崗位報考條件相關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應聘條件不相符的,不得參加面試。未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
3.面試
(1)采用綜合面試方式,主要考查綜合素質、專業(yè)素養(yǎng)和崗位匹配性等。
(2)應聘人員應憑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三)體檢、考察
本次招聘體檢、考察工作參考公務員錄用的體檢、考察工作的辦法和標準進行。因應聘人員本人原因或其所在單位不予配合,導致在考察期內無法進行有效考察的,按不宜聘用認定。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入職手續(xù)。
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guī)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察中出現(xiàn)不合格者,由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根據(jù)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四、紀律、監(jiān)督與咨詢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
1.浙江工商大學網站(http://hr.zjgsu.edu.cn/,“招聘公告”欄目)。
2.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rlsbt.zj.gov.cn,事業(yè)單位招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資格審查、考試結果及有關工作安排通知、遞補信息等)一般僅在浙江工商大學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應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zhí)行。
(三)應聘人員參加考試,必須嚴格遵守考試場所的相關安排。
(四)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監(jiān)督機構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監(jiān)督電話:0571-28877069 (浙江工商大學紀檢監(jiān)察室)
(五)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可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咨詢電話:0571-28877288(人事處胡老師)、0571-28877287(人事處董老師)
學校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qū)學正街18號
郵編:310018
附件1:浙江工商大學招聘計劃表(2023年第三批).xlsx
附件2:釘釘報名二維碼: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