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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寧波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和《寧波城市職業(yè)技術學院公開招聘教師公告》(2022年7月18日)規(guī)定的程序,經報名、資格初審,本次公開招聘部分專任教師崗位(專任教師1、專任教師2、專任教師4、專任教師5、專任教師10、專任教師11、專任教師12)已進入到資格復審階段?,F就資格復審、試講和疫情防控等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生信息申報
請收到資格初審通過電子郵件的考生掃描下圖二維碼,并于2022年8月28日下午16:00之前填報相關信息并確認是否參加資格復審和試講及疫情防控相關數據。如未按時填報信息者,視作放棄資格復審和試講。
二、考生資格復審
請確認參加考試的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攜帶資格復審相關材料至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資格復審。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應聘資格,取消考試資格。
(一)資格復審所需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紙質《報名表》(附件2)(有照片、申請人(簽名)處手寫簽名)、本人簡歷;
2.紙質《健康申報表》(附件3)、《健康承諾書》(附件4)(手寫簽名,落款時間為資格復審當日);
3.身份證;
4.學歷(學位)證書,同時提供教育部學生信息網在線生成的《教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fā)展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國(境)外留學已畢業(yè)人員提供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5.國(境)外留學歸國人員,提供錄取通知書、碩士研究生課程成績單(中、外文兩份,中文可自己翻譯但需手寫簽名);
6.有職稱證書者或獲獎證書或比賽成績證明的也可提供相應材料(請選取最有代表性的證書,不超過3項)。
7.根據招聘崗位要求按需提供以下材料:
(1)與工作單位簽訂三年(工作經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2年7月18日)及以上《勞動合同》、工作經歷證明和《社會保險參保證明》(歷年,非近24或48個月)等材料;
(2)特殊情況:畢業(yè)院校自行增設的專業(yè),提供原學校研究生管理部門(非所在二級學院)出具該專業(yè)為“XXX一級學科專業(yè)的二級學科專業(yè)”證明。
(二)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招聘崗位 |
資格復審時間 |
資格復審地點 |
專任教師1、2、4、5 |
9月2日(周五) 上午 08:30-11:30 |
寧波城市職業(yè)技術學院3號教學樓106教室 |
專任教師10、11、12 |
9月2日(周五) 下午 13:30-16:30 |
請?zhí)崆霸凇皩幉ǔ鞘新殬I(yè)技術學院”微信公眾號進行線上預約進校,預約對象為人事處陳老師,具體操作辦法見附件1。
三、試講安排
試講時間擬定于2022年9月3日-4日;試講地點:寧波城市職業(yè)技術學院。試講要求、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郵件告知。
試講主要測試招聘崗位所必須具備的專業(yè)知識、教學能力和實踐技能。試講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試講后按考生試講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進入面試。
四、防疫要求
(一)健康報備
2022年8月28日下午16:00之前報送疫情防控相關數據,未按時按要求報備者會影響后續(xù)進??荚?。具體要求如下:
請考生掃描考生信息申報二維碼(見本通知第一條),按提示的要求完整填寫后提交(《考生健康申報表》附件3、《考生健康承諾書》附件4),上傳提交最近一次核酸檢測陰性報告、當日浙江“健康碼”、近7天大數據行程卡截圖。
若考生報送疫情防控相關數據后,出現以下情況的,請主動向學校人事處上報相關情況,由學校來決定是否可以參加資格復審和試講。若不上報則視為情況不變。
1.被判定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與已公布的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活動軌跡有交集且作為重點涉疫人員被推送協查信息的;
2.防疫健康碼為紅碼或者黃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顯示異常的;
3.有中高風險地區(qū)旅居史的;
4.出現體溫異常、干咳、乏力等癥狀的;
5.其他認為與新冠肺炎防控有關需要報告事宜的。
(二)疫情防控管理要求
為確??忌硇慕】岛涂荚嚢踩行?,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時期,請考生關注我??荚嚂r間并合理安排行程。建議考生自報送健康報備后至筆試前,不前往國內中高低風險地區(qū)。
1.考生參加資格復審和試講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浙江“健康碼”綠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綠碼;
(2)提供本人當天實際參加的考試前48小時內新冠肺炎病毒核酸陰性報告,省外來浙考生按要求完成落地48小時核酸檢測;
(3)現場測溫37.3℃以下。高于37.3℃的,應提供當天實際參加的首場考試前24小時內新冠肺炎病毒核酸陰性報告,經現場防疫人員評估同意后,由專人負責帶至隔離考場參加考試;
(4)考生必須全程規(guī)范佩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離1米以上,有序入場和離場。
2.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資格復審和試講:
(1)根據我省疫情防控管理政策,處在集中隔離醫(yī)學觀察、居家隔離醫(yī)學觀察、居家健康觀察和日常健康監(jiān)測期的考生(受管控對象及措施以浙江省疫情防控辦最新發(fā)布為準);
(2)考試當天,浙江“健康碼”顯示為紅黃碼,或“通信大數據行程卡”顯示為非綠碼的考生;
(3)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無法提供核酸檢測陰性報告等相關證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4)不能出示浙江“健康碼”、不配合入口檢測、不服從防疫管理以及經現場防疫人員判斷須轉送至定點醫(yī)療機構排查等情形的。
3.其他注意事項
(1)考生不得提供身體健康狀況虛假信息,對隱瞞行程、隱瞞病情、故意壓制癥狀、瞞報漏報健康情況的考生取消考試資格,并追究相應責任。
(2)每位考生需佩戴一次性醫(yī)用外科口罩,需測量體溫、按工作人員要求掃場所碼、校園碼,出示健康碼、行程碼,且體溫正常(<37.3),憑身份證原件方能進入考場。
(3)隨著疫情形式發(fā)展,若疫情防控要求有變化,我校將以郵件或短信形式告知,不再另行發(fā)布公告。請考生關注所填報的電子郵箱或手機短信。
五、其他事項
(一)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資格復審。
(二)未按照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考生自動放棄資格復審及考試。
六、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寧波市高教園區(qū)(南區(qū))學府路9號
咨詢電話: 0574-88122236(聯系人:陳老師)
電子郵箱:rsc@nbcc.cn
附件:
寧波城市職業(yè)技術學院
2022年8月24日